東海大學學務處健康暨諮商中心誠徵專案心理師(職代) 公告

東海大學 學務處 健康暨諮商中心 誠徵【專案心理師(職代)】公告

一、職稱與名額:專案心理師(育嬰假職務代理人)1名

二、聘用期間:自起聘日114年2月1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(若留職停薪原因提前消失,則職務代理人聘期提前至代理原因消失前一日)

三、薪資待遇:新台幣50,760元/月(依職務聘任計畫敘薪規定敘薪)

四、工作內容:
(1) 心理諮商、心理測驗施測與分析
(2) 針對全校學生提供初談、心理諮詢
(3) 針對校園危機事件,提供安心輔導
(4) 心理衛生活動之規劃與執行
(5) 輔導行政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

五、應徵資格:
(1) 需符合〈學生輔導法〉第3條「專業輔導人員」資格,具諮商(或臨床)心理師證照
(2) 能執行〈學生輔導法〉第6條「學生三級輔導工作」工作內容
(3) 具輔導工作及資料之組織與綜合分析能力;具跨單位協調溝通能力;願意接受主管任務分工指派
(4) 具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經驗或英語輔導能力者尤佳
(5) 夜間或例假日能配合心理衛生活動執行業務(可申請加班補休)

六、應徵方式:即日起至113年12月24日(星期二)中午12點前(紙本以當日郵戳為憑),請將應徵資料備妥,寄送紙本及PDF電子檔各乙份。
(1) 紙本:請以郵寄方式寄至本校健康暨諮商中心,並備註『應徵東海大學專案心理師(職代)』
(2) PDF電子檔:請寄至t741523@thu.edu.tw,主旨註明『000應徵東海大學專案心理師(職代)』,並請留意是否收到回信(請整合成一份電子檔,附加檔案若超過8M,請分次寄送)

七、應徵資料:
(1) 附件「東海大學教職員人事資料表」
(2) 履歷表(含大學與碩士學歷、聯絡電話、E-mail、大頭照、相關輔導實務工作經驗-請敘明實務工作經驗、工作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、負責工作內容等)
(3) 個人自傳(含個人背景、相關實務工作經驗等)
(4)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與成績單影本(若為外國學歷,請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影本與成績單影本)
(5) 心理師證照影本
(6) 其他有利文件(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與證明文件等)

八、審核方式:
(1) 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,將於113年12月31日(星期二)下午5點前通知面試時間
(2) 預計面試時間:114年1月8日(星期三),實際面試時間仍依本中心通知為準

九、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

十、聯絡人及方式:學務處 健康暨諮商中心 陳香穎心理師 04-2359-0121#239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