菸害防制法新法即日(112年3月22日)施行 請勿於校園內吸菸避免觸法!

菸害防制法修法,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, 112年2月15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,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,請勿於校園內吸菸避免違規觸法。

修正點如下:

一、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,包括大專院校、幼兒園、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;酒吧、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,不得吸菸。

二、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。

三、使用電子煙之類菸品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之指定菸品(如加熱 菸),處以 2,000 元至 1 萬元罰鍰。

四、加重罰責

 

菸害防制宣導:

★「講主題」菸害防制主題館:https://health99.hpa.gov.tw/

★提供電子煙、加熱式菸品之正確訊息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topic/2020health